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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花爱上了我-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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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还是决定去C市了。“宋爹边说边起身把棋盘拿了出来。
“没办法,Y市这地方太小,像我这样的根本就找不到什么机会。”我自嘲地说道,又想起了今天下午的一幕。
“呵呵。”宋爹干笑了两声,把电视机的声音调小了点,我这才注意到电视里播放的是一部老片子,《西楚霸王》。
我和宋爹相对而坐,棋盘上的落子越来越多,以往和宋爹下棋,他总是会和我聊上几句,可今天他却是一言不发,我有些不习惯,有些纳闷地看了看他,问道:“宋爹,今天不找些话题聊聊吗?”
“聊什么?”宋爹落下一子问道。
“随便啊!我觉得您其实是深藏不露,听您说话可比听我们老师讲课要有趣多了。”这是实话,自从认识他以后,我一直都很奇怪,宋爹其实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为什么会在Y大的学生公寓看门呢?
宋爹又笑了笑,说道:“那好吧!你明天就要去C市了,具体找份什么样的工作,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这……”我愣在了那里,说实在的,我从没有想过自己到底该去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只想着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然后再慢慢发展。
这个时候,电影已经演完,宋爹拿起遥控器关掉了电视机,原来他一直没说话是把注意力分散到了电影上,但这局棋,他也同样已经占了上风。
我回答道:“我还真的没有仔细去想过这个问题,您也知道,现在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一年不如一年,我哪还有资格去挑呢?”
“那你觉得自己适合做什么样的工作呢?”宋爹继续问道。
是啊!自己到底适合做什么呢?我摇了摇头,示意自己心中也没有答案。
宋爹看了看我,问道:“你知道刘邦这么一个流氓地痞似的人物为什么能够打败英雄盖世的项羽而获得天下吗?”
这和我找工作有关系吗?我有些奇怪,但还是说出了自己心中所想:“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这是刘邦自己的原话,我认为他说的很有道理。”
“对。”宋爹点了点头:“刘邦之所以取得天下,就是因为他是一个很好的领导者,而他手下的人也都做到了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正是因为这样一个由不同的人才组成的优秀团队,才开创了汉朝四百年的基业。同样的,在现代企业当中,我们也可以按照刘邦这个团队的组成把企业所有的人员粗略地分成四种,第一种是像刘邦这样的领导者,他们不需要具备多大的才能,只要能够将自己手下的人团结在一起,知人善任就行了;第二种就是像张良这样的智囊,才思敏捷,擅长谋略,他们的职责就是为领导者出谋划策,把握着企业战略上的发展方向;而像萧何这样的一种人则是负责企业的后勤保障,要做好此类工作,心细如发,处事稳重这些素质是必不可缺的;至于这最后一种就是像韩信这样的大将了,在现代企业中,军队可以引喻为是企业开拓市场,拓展业务的部门,处于这些部门的也往往都是精明能干,开拓力强的人。
宋爹停顿了一下,喝了口水继续说道:“当然,这也就是一个大概的概括,不过大体上也差不多了,你应该根据自己的性格特点和能力专长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一份不适合你的工作虽然也能增长经验,但更多的是在浪费你的时间,而找到一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工作,才有助于你事业的飞速发展。”
听完宋爹的这番论断,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心中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但是工作适不适合自己,还是只有做了才知道。
告别宋爹,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想起曾经答应过叶雪莹走的时候跟她说一声,决定还是给她打一个电话道个别。
我找到叶雪莹的号码拨了过去,但电话响了许久才接通。“方学长,这么晚找我有什么事吗?”叶雪莹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慵懒,好像是刚刚睡醒的样子。
我说道:“小雪,你是不是已经睡了?”
“没有,正准备睡觉,但是还没有睡着。”叶雪莹说道。
这丫头明明是已经睡下了,定是怕我感到不好意思才会这样说的。我说道:“对不起,吵醒你了,我明天就会去C市,打个电话向你道别。”
“啊!你之前不是说还要等到二十七号考完四级再走吗?”叶雪莹显得有些惊讶。
我解释道:“临时决定的,还是早点过去算了,四级考试到时候再说吧,可能不去考了。”
“那,你明天什么时候走?”叶雪莹继续问道
“明天一早吧!坐汽车要好几个小时才能到,还是早点出发好。”
叶雪莹叮嘱道:“那你走的时候再给我打个电话吧!我去送送你。”
“谢谢你,不用了,你还是在寝室好好休息吧!”我拒绝了她的好意,天气很冷,没必要让她冒着寒风出来。
“不,我有东西要给你,你还是让我送送你吧!”小雪坚持道。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下来:“那好,明天早上一起吃早餐吧!”
挂断电话,心中竟对这个丫头有几分恋恋不舍,到底是什么时候在我的心中也有了她的影子呢?
正文 第四十八章 抵达C市
 更新时间:2009…11…21 15:06:13 本章字数:3325
第二天早上起床之后,又将房间收拾了一下,挎着背包站在门口回顾了一眼房间后,这才锁上了房门。房子我没有退掉,这个月的房租已经交了,打算等到在C市安顿下来以后,再回来退房也不迟。
我先是给叶雪莹打了一个电话,叫她到食堂等我,这才往学校走去。天气还是那样的寒冷,早晨气温更加的低,今天是星期天,不用上课,所以校园中更显清冷。离食堂还有四五十米远,就看见了门口一个娇小的身影正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我赶紧加快了脚步走上前去,叶雪莹的脸上依旧是挂着淡淡的笑容看着我,不过精神状态不是很好,人也显得有些憔悴。我说道:“快进去吧!怎么不在食堂里面等我,外面这么冷。”
“没关系的,站在外面等,你一眼就能看到我。”一张小脸蛋被寒风吹得通红,却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哎!这丫头。
我轻笑了一下说道:“你可以坐在靠近食堂大门的地方等我,我一走进去你不也能看到我吗?就算看不到再打个电话不就行了。”
“也对哦!”小丫头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笨笨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和她在一起,我也总是被她的快乐所感染。
走进食堂,我问她道:“早餐想吃什么?”
“老马和筱筱已经去买了,他们在前面等我们”叶雪莹说道。
果然,前面的座位上,老马和任筱筱正坐在那里冲我们挥了挥手。昨晚我只是发了个短信告诉老马我今天一早就会去C市,他原本说要送我的,我知道他今天要去报社报道,所以拒绝了他的好意,没想到他还是来了。
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说道:“你今天不是要去报社报道吗?不怕第一天上班就迟到了。”
“时间还早,你要走了,这没准又是好几个月见不着面,不能送你也请你吃个早餐就当是为你践行吧!”老马说道。我心中一阵感动,老马这人做为朋友真是没得说。
因为要去上班,老马早早地吃完早餐先行离开了,任筱筱要去市区买些东西就和老马一起走了。我和叶雪莹两个人不紧不慢的吃完早餐以后一起走出了食堂,往校门口的公交站走去。小丫头一路上沉默不语,完全不见平日里笑容可掬的样子。我的心情也有些沉重,前往C市是无奈之举,等到这真要走的时候,发现自己真的很舍不得离开这些朋友。
到了公交站,我挎紧了背包,侧过头看着她说道:“好了,你不用送我了,早点回去吧!”
“我还是送你去车站吧!反正今天我也没什么事。”叶雪莹坚持道。
“不用了,你等下自己还要坐公交车回来,别弄得那么麻烦了。”我拒绝道。
叶雪莹点了点头:“那好吧!”又把自己手上的手提袋递到我面前,说道:“这个是我送你的东西,你一定要收下。”
“什么东西?”我接过手提袋,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条围巾。
见我有些吃惊的望着她,小丫头赶紧红着脸解释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天气冷了,我想一条围巾你应该用得上,你突然之间决定要走,我急急忙忙赶出来的,织的不是很好,你不要介意。”
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她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有些心疼的说道:“是不是昨天晚上又熬夜了。”
“没关系的,等下我回去好好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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