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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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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匹一路小跑而来,可见骑者并不着急赶时间。这段路和前后的驿站各有两个魔法时的距离,晚间也没有士兵进行巡逻盘问,强盗在这段路下手确实是经过了精心的选择。
  如果将那两千杂牌军全拉出来抢劫,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像沙漠里那些专盯着驼队的大股盗匪一样抢了就跑,恐怕那些属于领主的正规军队会相当头痛,他们拥有精良的装备,是优势同时也是缺点,不正面对阵训练再有素的部队也没有办法,笨重的铠甲让他们无法像盗贼那样进行灵活的机动,反而成为追击的累赘。消灭两千人的游贼大概得动用多少正规部队?就算知道具体的位置,至少也得调动两万人才能进行区域性封锁,只要耗上十天半月就能让领主们变成彻头彻尾的穷光蛋,光是粮食上的消耗就能让他们叫苦连天。
  远处传来重物的坠地声将阿尔丰斯从幻想中拉回现实,强盗动手了。因为马速不快,马匹摔倒之后立即挣扎着站了起来,背上的骑者却被抛翻在一边。四条灰影从埋伏的地方窜出,手里的刀剑抵在了地上的骑者身上。
  阿尔丰斯由于离的比较远,只能看到强盗们在低声追问着什么。其中一个人的长剑往上挥出,由骑者的喉头划过,另一人的硬头锤随即砸下,将骑者的脑袋砸得稀烂。剩下的两人将武器插在地上,俯身在尸体上搜索起来,杀人的那两人则在旁边把风放哨。
  这些人可真是嚣张,不单抢东西还随便杀人,杀害没有抵抗能力的人在强盗***里也是种恶劣的行径,一般都会受到同行的鄙夷和抵触,除非他们做得很干净,没留下任何的痕迹。这也不是强盗们想安什么好心,杀害手无寸铁的人只会增加下次抢劫的难度,反正都是死,就算不会武技的人面临生死关头也会拿起武器进行顽强反抗。所以很多强盗团体的口号就是:只要钱不要命,不会对失去抵抗能力的人和妇女儿童下手。这是一种心理造势,虽然听上去很人道,但却在人们心里种下了只要交钱就能免死的固定想法。
  阿尔丰斯继续向前挪动,他的动作很轻,没有发出多大的声音。
  “找到了。”一个强盗从尸体腰间掏出一封信件,向同伴兴奋的打了个招呼。
  “可以看看吗?至少能满足一下我那小小的好奇心。”阿尔丰斯突然站了起来,出现在四五十码远的地方。
  强盗们愣了一下,想不到距离这么近的地方还隐藏着其他人,还好这个笨蛋自己冒了出来,不然还以为这次抢劫做得十分干净利落。
  阿尔丰斯学着布兰克的样子挽着钢盾,慢慢走近。他总觉得有说不出的别扭,好像手臂上多出了一大片多余的东西,不过既然要装那就装到底吧,反正在脱掉连着面罩的头盔之前,没人能认得出自己。
  “伙记,见者有份,这是你该分到的那份,离开吧。”那个拿着硬头锤的人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抛到阿尔丰斯脚下,听声音里面起码有几十枚银币。
  想不到一句话就值几磅面包,也不算太吃亏,只是这袋钱并不是阿尔丰斯的目标,他想看看那封信件里写的是什么,
  “太少了,还不够放开肚子吃上一顿。听着,将身上的钱全拿出来,大爷心情一好就不怎么喜欢杀人。”阿尔丰斯阴恻恻的说着。
  “哈哈……”“呵呵……”对面的四个人不由得狂笑一阵,好像看到了一个怪物。
  “你一个人就想抢我们四个?好狂妄的口气。”使剑的盗贼双手交错舞起几个剑花,“既然是同行,那就按行规解决吧,我还想让你将那身盔甲和钱袋都留下来呢。”
  阿尔丰斯根本不知道这里的强盗有什么行规,想来想去无非就是打上一场,他将弯刀拔在手上,“好。我接受。”
  用硬头锤的大汉暴喝一声,抢上几步,锤头就向阿尔丰斯颈中砸落,另一个强盗拔起插在地上的单手斧从旁边夹击。阿尔丰斯全身铠甲,除了锤斧这类重武器,普通刀剑很难伤得到他。
  阿尔丰斯一缩头,让过硬头锤,左手钢盾平平挥出,右手弯刀反撂而上。闷响声中,硬头锤落地,单手斧的刃部被弯刀劈开一道深深的口子,直达斧身中部。用锤的强盗口中鲜血狂喷,摔在地上不再动弹,胸口被钢盾砸中一记,估计肋骨已经没一根能够保持完整了。阿尔丰斯并没有用上内劲,这是双手各加上三百磅负重之后的结果,他既不会用刀也不会用盾,全是靠眼力和判断才能一招制胜。
第六卷 王室成员 第二十七章 经商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40 本章字数:5285
  “你想怎么样?”用剑的强盗声音中带着一点颤抖,他可能还没有看过用盾砸死人的情况发生,阿尔丰斯将防守用的武器用在攻击上,这一手是跟盖勒特学来的。
  阿尔丰斯右手一抖,弯刀和单手斧一齐从中断裂,那个强盗如奉大赦,纵身一跃,跳到自己的同伴中间。阿尔丰斯暗叫可惜,这是他第一次使用弯刀,没有掌握好力量,不然一刀就能连人带斧砍成两半。他垂下钢盾,伸出被铁手套紧密包裹的右手,“刚才已经说过了,我不想再重复一遍。”
  “我们可以将所有的钱留给你,但那封信对你一点用处都没有。”对方的口气明显软了下来。
  “本来这样做会让我很满意,但我改变主意了,不看上一眼无法满足心里的好奇。”阿尔丰斯的态度很坚决,他是打定主意要无论如何也要看上一眼。
  信件在用剑的人手上,给不给全在一念之间。另外一个强盗扯着两个同伴转身就跑,他认为阿尔丰斯穿着这么厚重的装备,就算再厉害速度也比不上轻装人员。
  三人脑后风声响起,“啵”,那人突然向前栽倒,后脑上露出一截弯刀的断刃,弯刀的刀把全部没入脑中。现在阿尔丰斯根本不用取什么准头,任何东西都了他手里都能变成杀人的武器,刚才只是随手将半截断刀掷出,他发现这样的效果比直接使用武器方便得多。
  “跑吧,可以让我练习一下准头,这里还有两段斧头,刚好够你们两个平分。”阿尔丰斯轻轻一笑,吓得剩下的两人猛然停下脚步。
  阿尔丰斯拆开信件上的火漆,里面有两张信笺,竟然是用通用语所写的一封肉麻之极的情信,什么甜心爱人我的宝贝我的蜜糖之类的话充斥着整张信纸,只有短短二百多个单词,但从语法上的零乱不堪可以确定这是某个军官写给情人的私人信件,不太识字的人就是这种写法,可能是匆忙之间拜托信差帮忙捎带上的,另外一封是正儿八经的情况报告,中规中矩,和流水帐单差别不大。他弹了弹信笺,又对着星光仔细看了一会,两封信都没有夹件,藏不下任何东西。阿尔丰斯刚想将信丢给那两人,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头,那封情信的措词虽然很别扭,但是字迹却很工整,不像是文化低劣的军官亲手写成的,也可能是找其他人代笔。他又再从头到尾再从尾到头反复读了两次,将内容牢记在心里。随手将信揉成一团,抛到地下,“什么烂东西,还以为能卖几个钱!”随后拿起强盗放在他面前的四个钱袋扬长而去。
  入城之前阿尔丰斯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钱袋胡乱找个地方埋起来,再脱下盔甲装备,打成一个大包回到僧院奥帕的房间,这几天它不在这里,阿尔丰斯为了照顾瘟疫就住了进来。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那封乱七八糟的信默写出来,这么多年的拾荒经验让他感觉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但是却解不开其中的奥秘。瘟疫正蜷缩在它的睡篮里呼呼大睡,还不时的伸出后爪在身上挠着痒,阿尔丰斯进来这么久也没醒过,真不知道是对着熟悉的人没有了戒心还是这条小黑龙天生这么贪睡。
  阿尔丰斯走出房间,来到道格拉斯的卧房前,伸手推开房门。自己看不出来,以道格拉斯老练的眼光或者可以帮助判断。
  “帮我看看这封信,其中有没有使用隐语?”阿尔丰斯静静等着老头的反应。
  “这么晚了,你不睡觉玩什么文字游戏?”道格拉斯把信拿在手里反复的看了几遍后,也摇摇头,“我也看不出。”他想了想,掀开在墙上一个暗格,露出一个圆型的话筒,“叫伊索过来。”
  “从哪弄来的?”道格拉斯指着手上的纸张。
  阿尔丰斯脸上一红,将自己见不得光的事情说了出来,听得道格拉斯哈哈大笑,“这个地方不像你们那边,也不是海盗窝,这里的强盗都
  是平民出身,他们积聚不起多少钱财,恐怕你就是等上十年八年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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