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佣兵的战争-第196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打仗是件很严肃的事情,自己的负责防守的阵地,只要没接到命令,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能撤,撤了就是违抗军令,擅自离开阵地被敌人从缺口进来怎么办,在敌人即将进攻的时候,守在这里的人肯定拦不住暴怒的壮汉。

  高扬停了下来,大声道:“他的狗被敌人炸死了。”

  “白雪公主被炸死了?真见鬼,真见鬼!”

  高扬点了下头,道:“你是这里的头儿吗?知道敌人的迫击炮位置吗?”

  “前方全都是敌人占据的,大约一公里,我没发现敌人的迫击炮在哪儿,但是听声音,好像是在那一带,尤里也是往那边跑了。”

  “明白,再见。”

  简短的问了问,高扬伸了伸手,四个人继续向前跑去。

  “发现他了!在哪里!”

  菲尼克斯喊了起来,她指向了一个位置,高扬看过去之后,发现那个壮汉从前方折了回来,开始向旁边的跑。

  离开了城郊的村落,肯定就是农田了,而农田有个问题就是很开阔,视野特别好,要是种满了玉米之类的高作物还好,现在地里大部分都是低矮的麦子或者干脆撂荒了,块头极大的壮汉在农田里特别显眼。

  “直线距离大约八百米,他想干吗,他在和敌人的防线平行跑动,法克!这个该死的蠢货,他死定了!”

  高扬急促的说了几声后,就见那壮汉再次一个转向,直冲着敌人的阵地就过去了。

  敌人当然是看不见的,在两军僵持的战场地带,是狙击手的乐园,为什么所有人都得在屋后或者沟渠里待着,因为大摇大摆的活动会成为靶子啊。

  已经靠近敌人的防线了,看着到处都是灌木果树还有农田,可是致命的威胁就藏身在其中。

  高扬犹豫了一下,道:“那个大块头现在还没死,这里应该没有狙击手,我们跟过去,靠近一些看看,散开,保持警惕,有危险就往回撤。”

  说完后,高扬一挥手,四个人继续往前追。

  在跑动的时候,高扬注意观察了一下,经过一个来月的训练,莉莉娅总算已经脱离了上战场就是送死的白丁阶段,现在她至少懂的伏低身子,以小之字形路线向前穿插,而且过程中还知道一直观察。

  至于菲尼克斯,那不用说了,她可是老兵,除了性别不同之外,她和任何一个合格的老兵没有任何区别,就连长头发也扎在了帽子里,尽量不让自己显得和其他人有何特别之处。

  往前又快速跑了几百米,高扬再次看到了那壮汉的身影,他似乎在寻找什么,左突右冲的。

  “没有敌人?这非常不正常,为什么他还没死?”

  壮汉已经到了敌人的阵地上了,这个时候还没人朝着壮汉开枪,实在是不正常。

  终于,事情开始变得正常了。

  有人开火了,那个壮汉抱着机枪,继续跑了起来,虽然枪声连续响起,但那个壮汉又跑又跳的,竟然一直没被击中。

  “敌人在他右侧!”

  高扬大喊了一声,这时菲尼克丝立刻道:“是否提供支援!”

  “支援!”

  距离还远,高扬的自动步枪射程不够,而在接到高扬的指令,菲尼克斯立即开火了。

  她趴在地上,伸手调整了一下瞄准镜后,迅速开了一枪,紧接着,调整了一下之后,开了第二枪。

  “命中。”

  一个能快速提供支援的狙击手,不错。

  狙击手和狙击手也不一样的,有人狙击手就能提供掩护,有的狙击手就擅长潜伏很久开出致命一枪,但是让他快速奔跑几百米之后架起枪就打却是不行,每个人和每个人擅长的东西不一样,习惯也不一样的。

  而菲尼克斯呢,是高扬喜欢的那种狙击手,也是撒旦需要的那种狙击手。

  菲尼克斯连续的快速射击,当然射速比不上高扬,因为她用的是旋转后拉式的步枪,但是对于使用旋转后拉步枪,还是远程射击,菲尼克斯的速度确实不慢,而且命中率非常高。

  那个壮汉也在端着机枪开火,他是边跑边打的,把机枪夹在腋下,跑动中平端着机枪扫射,这样要是也能打中,那就见鬼了。

  如果格罗廖夫是机枪艺术家,这壮汉就连学徒都算不上,充其量算是幼稚园刚刚会走路的孩子,就是机枪幼儿园小班水平。

  至于莉莉娅,她还没完成瞄准呢,一枪都还没开。

  “发现目标了吗?瞄准,就按我教你的,开火,哎呀,别着急,别急别急,放慢呼吸,调整一下心态,平静些,瞄准你的目标,跑动的敌人对你来说难度太大,找静止不动的目标。”

  菲尼克斯在啪啪的打枪,莉莉娅手慢脚乱的开不了枪,崔勃在一旁急哄哄的教她,结果莉莉娅更加紧张了。

  至于那个壮汉,他非但没有逃走,反而迎着敌人过去了。

  敌人的防线上人其实也不多,最多就是一个班的样子,那壮汉的机枪虽然根本不顶事儿,可是有菲尼克斯在一边儿精确的支援,他竟然还没死。

  “我那个法克啊!他冲着敌人去了,他是真想为那条狗陪葬吗。”

  高扬都无语了,可就在这时,他知道那壮汉为什么往前冲了,因为有两辆卡车在那边。

  矢车菊迫击炮太重,不能像普通的迫击炮那样分解后几个人扛了就走,所以把矢车菊迫击炮装在卡车上拉着走是最常见的。

  可问题是,一般来说迫击炮组都是有步兵保护的,那壮汉这么冲,可就是往敌人的人堆里扎啊。

二千零九十七章 猛虎

  救不了该死之人,可是不该死的人也就是死不了。

  那壮汉的行动,让高扬想起了一个成语,叫虎入羊群。

  还不是狼入羊群,就是一头斑斓猛虎直刷刷的扑进了羊群,然后羊群就开始四散奔逃。

  “这不合理。”

  正在射击的菲尼克斯突然冒出了一句后停止了射击,高扬紧跟着道:“是的,这很不正常。”

  “混久了,真的是什么事都能碰见啊。”

  崔勃感慨的说了一声后,苦笑道:“这种场景,真的,我连做梦都梦不到,偶尔我会幻想自己像个战神下凡一样冲进敌人的人群里,把敌人吓得一哄而散,但那是冷兵器的战斗,你们明白我什么意思吧?就是回到古代当个大将军,无敌的那种,但是现在这种情况让我想我都懒得去想,太不现实了。”

  那壮汉直冲向了敌人的卡车,卡车停在路上,以卡车为中心,附近总得有三四十人吧,大部分是步兵,少部分是操作迫击炮的炮手,可是那些炮手也背着枪的,但是,看到单枪匹马杀过来的壮汉,那些人只是象征性的举枪射击了一下后,他们竟然就撤了。

  一个失去了理智抱着机枪瞎打的愣头青,竟然就把足足一个排的人给冲散了,这种事儿,可不是经常能遇到的。

  不过这种事儿却不是没可能发生的,1918年,一战的时候,有个叫阿尔文。约克的美国人用一把步枪,干掉了德军的一个机枪组之后,用一把M1911A1手枪俘虏了132个德国士兵。

  华夏和印度打仗的时候,华夏三个炊事兵听到了附近有枪声主动参战,结果俘虏了一个营长外加几十口子士兵。

  所以,那个壮汉干出来的事儿其实并不算特别特别的罕见,至少是有先例的,如果把心理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因素加入考虑的话,战场上发生什么都有可能,但奇迹之所以是奇迹,就是因为发生的太少了,而一个人赶着三四十个,跟撵鸡似的追着他们跑,终究还得算是奇迹的。

  只可惜那壮汉机枪用的实在是烂,烂到家了,端着枪开火边跑边打,就只见一群人跑,却一个都不倒。

  “俘虏他们,笨蛋!俘虏他们!让他们放下枪俘虏他们”

  高扬开始冲过去了,他边跑边喊,可是那壮汉又是开枪,又是撒腿追着人猛跑,哪里能听的见啊。

  跑的人就跟没头苍蝇似的跑,几十口人早就一哄而散了,那壮汉说他死心眼是一点儿都没错,就追着两个人死命的跑,枪是哒哒的响,一会儿响一声,一会儿响一声,可就是追不上也打不死。

  终于,两个并肩逃命的人终于分开跑了,两人肯定也顾不上说话,就是一个往左一个往右。

  高扬看着那壮汉停了下来,举枪朝着其中一个就是扣着扳机猛扫,终于,在他停下来之后,那机枪终于有了点儿准头,把其中一个给打倒在了地上。

  人是打死了一个,机枪弹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